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细数天水物业打死也不愿告诉业主的9件事

房天下综合整理  2015-11-12 10:59

[摘要] 物业公司是小区的“总管家”。从本质上来说,物业公司就是为小区的业主服务。实际上,这位为业主服务的“管家”掌管着整个小区的公共设施资源、公共财产和原本属于业主,而业主却并不知情的种种营收。快来跟天水房天下一起看看吧!

事件八:遇上被盗窃可以追究物业

在很多小区,物业都向业主承诺,小区实行封闭管理,为业主提供24在岗值班、巡逻保卫服务,做好小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。事实上,尽管有值岗人员,有巡逻人员,甚至还增加了技术防范设置,但盗窃事件却仍然无法杜绝。

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,导致业主人身、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因此,业主家中被盗,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,要根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》中的具体约定进行分析。当业主家中财产失窃,物业公司又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时,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有明显失职情形,并且这种失职与业主家中被盗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,比如可让物业公司举证:保安人员未脱岗,监控系统全面良好运作,可疑人员被盘查询问等,如果不能证明,则物业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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